社團法人桃園市范姜殿章公派下協進會第五屆第四次理監事聯合會議程

時間:107 年 11 月 25 日 上午九點。

地點:祖堂會議室 。

出席人員:全體理、監事、幹事。

會議開始。

主席致詞。

常務監事致詞。

報告事項:

  1. 107年度祖塔環境整理志工活動辦理四次。
  2. 107年度召開理、監事聯合會五次。
  3. 107年度舉辦員工自強活動一次。
  4. 107年度尋訪台東移居北部宗親范阿財。
  5. 107年度尋根烤肉親子活動一次。

討論事項:

案一: 提案人:理事長 范姜秀麒 連署人:范姜宜聯

案由:本會 107 年度收支決算表,提請審議。
說明:本會 107 年度收支決算表 ﹙如附件一﹚。
決議:

案二: 提案人:理事長 范姜秀麒 連署人:范姜宜聯

案由:本會 108 年度收支預算表,提請審議。
說明:本會 108 年度收支預算表 ﹙如附件二﹚。
決議:

案三: 提案人:理事長 范姜秀麒 連署人:范姜宜聯

案由:本會 108 年度工作計畫,提請審議。
說明:本會 108 年度工作計畫表 ﹙如附件三﹚。
決議:

案四: 提案人:理事長 范姜秀麒 連署人:范姜宜聯

案由:本會 108 年度會員自強活動籌備行程。
說明:

  1. 旅遊: 每一屆任期有二年一日遊,一年二日遊請議決。
    • 會員補助資格為當年有繳交常年會費者。
    • 一台車 40 人,一台車未滿 40 人則不開車。
  2. 烤肉、健行或其他活動
  3. 宗親報名以報名表為依據。

決議:

案五: 提案人:理事長 范姜秀麒 連署人:范姜宜聯

案由:本會 108 年度祖塔環境美化工作預定日程案。
說明:108年度祖塔環境美化工作預定日程﹙如附件四﹚。
決議:

案六: 提案人:理事長 范姜秀麒 連署人:范姜宜聯

案由:依辦事細則:第肆條第三項對祖塔、協進會有重大貢獻者經理事長
認定名單,提請審議。
說明:

  1. 送大型花籃一對、覆會旗。
        理事長級:范姜明溪、范姜泰昌、范姜秀麒等三人。
        常務監事級:范姜國琳一人。
        對祖塔重大貢獻者:范姜泰昌、范姜旺椿、范姜榮錦、范姜清龍等四人。
  2. 加送大型花籃一對。
        歷任總幹事、理監事、重建委員級、祖塔管理員、優良志工。
  3. 後續宗親有重大貢獻者,經理事長認定提理監事會 認定者依依辦事

細則:第肆條第三項行。

決議:

案七: 提案人:理事長 范姜秀麒 連署人:范姜宜聯

案由:擬增加辦事細則:第拾叁條協進會獎勵才藝傑出宗親辦法。
說明:擬訂宗親參加才藝比賽前三名傑出者獎勵辦法。
參加市運比賽:
1、第一名,獎勵獎金 XXXXX 元或XX獎品。
2、第二名,獎勵獎金 XXXXX 元或XX獎品。
3、第三名,獎勵獎金 XXXXX 元或XX獎品。
參加國運比賽:
1、第一名,獎勵獎金 XXXXX 元或XX獎品。
2、第二名,獎勵獎金 XXXXX 元或XX獎品。
3、第三名,獎勵獎金 XXXXX 元或XX獎品。
參加亞運級比賽:
1、第一名,獎勵獎金 XXXXX 元或XX獎品。
2、第二名,獎勵獎金 XXXXX 元或XX獎品。
3、第三名,獎勵獎金 XXXXX 元或XX獎品。
參加世運級比賽:
1、第一名,獎勵獎金 XXXXX 元或XX獎品。
2、第二名,獎勵獎金 XXXXX 元或XX獎品。
3、第三名,獎勵獎金 XXXXX 元或XX獎品。
決議:

臨時動議。

散會。